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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设科室:(一室两科)
  (一)办公室
  1、负责会议组织,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文秘工作、机要档案,组织、人事、宣传、保密、机关规章制度的制订,机关财务、财产、行政事务的管理,来信来访、计划生育、治安保卫等工作
  2、负责全区科研条件、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管理工作。
  3、承办区科技工作领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区人民政府地震办公室和农村能源办公室。
  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高新技术发展科
  1、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管理“科技三项费”、科学事业费、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费及有关费用。
  2、管理东西湖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基金,负责东西湖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受理、审查、推荐、专家论证和合同签订等综合管理。
  3、组织提出全区高新技术发展战略与规划相关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的认定工作,并对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进行认定。协调指导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开发园区、星火密集区的建设与发展。
  4、负责区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制定并指导实施;负责促进地方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有关产业化工程(包括六大计划等)的综合协调、统计服务;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办事处和企业科技进步。
  5、负责科技产业化示范基地等技术创新基地与环境建设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创建国家、省、市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负责全区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的申报及管理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工作,促进科技开发。
  三)科技管理综合科
  1、研究提出本区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制订全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有关政策;推动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全区科学技术普及规划。
  2、负责编制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项目计划;统筹管理各类科技计划。
  3、研究提出推进我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区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4、归口管理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研究制定全区对外科技交流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科学技术、重大科技项目方面的引进工作。
  5、管理全区技术市场、专利工作、科技成果登记和鉴定管理、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工作、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指导、规范技术交易中贯彻执行合同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6、指导、协调各办事处、镇、街、园区、企业和区直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推动科技兴区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工作,承担区、办事处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制定全区科技管理干部、专利人才、农科教的培训工作规划。

  二.所属二级事业单位(两个):
  1) 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
  负责本区农村能源的执法及其技术与设备的推广工作。拟定本区《常规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负责本地区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包括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水土气污染检查处理。
  2) 区人民政府地震办公室(地震观测站):
  全面负责东西湖区地震观测站工作,主要有防震减灾政策法规拟定与此同时实施,防震减灾标准制定与实施,防震减灾规划与计划,防震减灾科技管理,地震检测预报管理,防震减灾执法监督,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应急与防震减灾宣传。
  另外还设有专利办公室和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无编制,其业务由高新科代理。
领导简介
机构设置
工作职责
政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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